标题: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街道庆阳路159号第1单元16层002室
招标信息
2022-11-05 | 人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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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兰州市城关区白银路街道庆阳路***号第1单元16层***室 | 项目编号: | S***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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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司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交易机构名称: | ****** | 资产类别(实物): | ******有权(房产) |
资产评估值: | 批准单位名称: | ||
******格: | ***.34 万元 | 评估基准日: |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11-4 |
交易方式: | ******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
资产来源: | ******在地区: | 兰州市 | |
批准文件: | |||
******决策文件: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在地关于商品房购买资格的有关规定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咨询专业人士、******机关的基础上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3、本项目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①******告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已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②受让方已了解自身符合国家、******在地关于受让本资产的相关规定,已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资格条件进行了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机构的基础上自行判断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③同意被自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费(******备查文件)******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④同意转、受让双方在签署完《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四十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需办理本次标的资产过户变更手续,******助;******策原因或受让方自身原因未能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四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房产权属变更登记,承诺承担按照合同成交金额的30%******成转让方相关损失;并同意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收回标的房产,******开转让;⑤******产生的房产税、土地税、流转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在地房产交易规定执行,凡国家有明确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的交易税费由转、受让双方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税费由受让方承担。⑥************后三个工作日内,************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⑦******有内容及程序,******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⑧同意标的涉及的物业、水、电、暖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办理房产过户交付之日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办理房产过户交付之日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标的成交后,************费。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 | ||
数据来源: | ******交易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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