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4-220690
一、招标条件受中国水电四局(酒泉)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金塔30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所需的10600m3商品混凝土,采购物资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1、项目概况:
中国电建金塔30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本项目规划建设容量300MW的光伏发电系统,直流侧安装容量为333.2784MWp,交流侧额定容量为300MW,容配比约为1.111。光伏电站共分为96个3.125MW光伏发电单元,规划建设光伏集电线路16回接入新建110kV升压站35kV侧母线,储能馈线回路2回并配套建设60MW/120MWh的储能。运行期25年内的年平均发电量554995MWh,25年平均等效利用小时数1665h。配套新建1座110kV升压站,升压站内主变规划容量2×150MVA,规划建设2回110kV送出线接入对端站110kV侧,接入联建330kV升压站。本项目集中采购10600m³商品混凝土。(最终结算数量以签订合同数量为准)
2、采购范围:本次采购为整体采购,公开招标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物资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招标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技术服务及培训期间卖方人员食宿自理,安全责任自负。报价单位应确保供货及时,满足招标人技术标准要求。
3、采购数量:整批物资具体规格详见技术规范书。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址 |
1 | 商品混凝土 | C40 | m³ | 10600 | 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光伏产业园区甲方指定地点 |
4、交货时间:商品混凝土计划2022年11月20日开始供货。(实际排产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最晚交货日期以此顺延,交货工期顺延天数=实际排产通知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
5、交货地点: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光伏产业园区甲方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
(1)商品混凝土规格采用C40混凝土,细石混凝土砂石粒径不大于15mm;
(2)本次采购商品混凝土10600m³;
(3)商品混凝土技术要求:最大水胶比0.40,胶凝材料最小用量340(kg/m³),最大氯离子含量0.08%,最大碱含量3.0(kg/m³)。
7、付款方式:
7.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在线支付 银行承兑 供应链融资 电子支付凭证等方式进行支付;
7.2付款比例: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扫描件视为有效)。合同签订后,乙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将全部货物发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待甲方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后支付给乙方90%的货款,付款前乙方须提供3%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收据。10%为质保金,质保期12个月,无质量问题全额返还。(如有更优惠方式请注明)。
8、调价机制:该项目报价为固定单价,中标后所签署的采购合同单价不再以任何理由调整。
9、本次招标为平台全流程,请投标人务必认真阅读公告第五节投标文件的递交,尽早办理投标所必须的电子密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制造企业,应是在中国境内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具有同招标物同类型物资生产及配套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具有有效期内的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物资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且出具本次招标同类型规格产品检验报告不少于3个。
2、本次招标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3、投标人必须具有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样票。
4、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1年)具有与本次招标物资同等规格技术参数或高于同等规格技术参数物资销售业绩不少于5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
5、投标人信誉良好,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 (2019年-2021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整顿,财产被接管及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近三年(2019年-2021年)财务报表。近三年 (2019年-2021年)经济行为没有不良诉讼;近五年 (2017年-2021年)承担的类似项目中无重大质量问题、无严重违约记录,未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8、投标人目前和近两年涉及诉讼的材料。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24日17:00前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2、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及购买投标文件缴费凭证后方可下载标书: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3、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500.00元)。支付招标文件费采用银行汇款方式,售后不退,采用银行汇款在备注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收款单位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中国水电四局(酒泉)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酒泉工业园区支行
行号:105826000244
账号:6200 1640 1050 5966 6666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集采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提交、解密及签到等流程须各投标人在线进行操作。投标人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投标,办理方式1)直接下载中招易采APP自助办理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809508;方式2)请登陆https://ec.powerchina.cn/caHandle.html联系客服提供相关材料办理实体数字证书,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投标,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投标失败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各投标人须登陆集采平台使用电子钥匙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3)各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集采平台投标管家客户端进行在线签到,在开标结束前未进行在线签到的投标人将无法进行后续投标流程。(为保证开标环节顺利完成,建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小时前完成在线签到)。
(4)投标截止时间后,各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证书登陆集采平台投标管家客户端对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
2、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投标人将及时通过集采平台通知所有已购买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3、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投标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投标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4、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6-27-4006,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网站(http://ec.powerchina.cn)上发布。
七、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招标响应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招标响应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招标响应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招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招标的,按照招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招标人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招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八、联系方式招 标 人: 中国水电四局(酒泉)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地 址: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西郊工业园区经五路12号
邮 编: 735000
联 系 人: 狄 鹏
电 话: 18342832118(商务)/18393368682(技术)
电子邮箱: 1026292799@qq.com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电 话: 18342832118
电子邮箱: 1026292799@qq.com
十、纪委监督机构监督机构:中国水电四局(兰州)机械装备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15009409429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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