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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工人文化宫(游泳馆)建设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酒泉市工人文化宫(游泳馆)建设项目(设计),由酒发改社会〔2022〕100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省上专项资金、地方专项债券,不足部分由市区两级总工会自筹解决,招标人为酒泉市总工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现将本次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肃州区新城区富康西路北侧。
2.工程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拟建一座工人文化宫,包括标准化游泳馆、多功能职工文化中心、职工教育培训中心、管理服务中心和室外广场、道路及亮化等配套附属工程。
3.设计周期:60日历天。
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5.招标内容: 本项目建设规模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设方案、初设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含室内外设计、景观设计及其他必要的设计服务。
6.资金来源:争取中央、省上专项资金、地方专项债券,不足部分由市区两级总工会自筹解决。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证书;设计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证书;拟派本项目的其他设计人员应专业齐全,符合本项目要求并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本项目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须提供本项目班子所有人员2022年3月至8月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的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印章)附项目班子成员(含身份证号)社保花名册(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印章);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书。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本次开评标不提交资质原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格式后附)需装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和人员资质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计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三、投标人须知:
1.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企业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用户注册菜单中进行注册,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企业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需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并下载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2.疫情期间,为防止人员聚集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各投标人可在开标前登录酒泉市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办事指南下载《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学习,充分了解具体操作流程。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招标代理机构。
3.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使用电子标书制作工具,CA互认共享执行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甘交易发〔2019〕56号文件及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全省企业主体信息及CA证书互认共享相关事宜的通知》。
如有疑问请咨询: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电话:4006131306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2022年9月28日18时00分起(法定公休、节假日不除外)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专区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时间:2022年10月19日09时00分;
2.地点:本次招投标使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详细操作请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的《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查看。
3.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开标须知:本项目通过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可在单位通过网络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jqggzyjy.com.cn/)上发布。
七、注意事项:
1.本次招标为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按要求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中。
2.为满足不见面开标的正常进行,各投标人须在开标会议前做好网络和电子设备的调试,因各企业自身的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开标会议。
3.参与本项目线上开标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参与线上开标的必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参与线上开标的必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彩色扫描件(复印件无效),否则不予受理。
4.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将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酒泉市总工会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富康路29号市政大厦东12楼
联系人:杨鹏
电 话: 18089371233
邮 编:735000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央厚中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飞天商务写字楼407室
联系人:杨瑞刚 刘雪
联系电话:18993757005 13399406966
邮 编:735000
监督单位:酒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 话:0937-2651649
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本人以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
本企业在参加项目投标及项目实施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责任和义务。
2.保证提供的资质、证照、人员证件、社保证明、业绩等相关信息真实有效。(需对提供的电子版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转包、分包。
5.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实施,严格按照质量和设计周期要求履行合同。
6.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项目实施,密切配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
7.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8.疫情期间,我单位制定有效疫情防控措施。
9.我单位在中标公示期间积极响应及配合甲方的工作,将投标所用的资质、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提供给甲方核对。
10.我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或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
投标企业名称 | (盖章)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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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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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 职务 |
|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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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 职务 |
| 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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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资格证书 |
| 注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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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编号 |
| 企业级别 |
| 核查登记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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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注册号 |
| 经济性质 |
| 年检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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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项目负责人 |
| 专业类别 |
| 职称 |
| 注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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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本项目设计团队人员组 成表 | 姓名 | 学历 | 专业 | 职称 | 职称证书编号 | 在本项目拟任 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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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由投标单位填写并盖章将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内。
联合体协议书
.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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