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2-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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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2022-DFZB-042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质的单位前来参与此次投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甘肃省美术馆文创展厅改造建设与设备购置项目
2、建设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路。
3、招标范围:甘肃省美术馆文创展厅改造建设与设备购置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涉及的全部范围。
4、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工程为甘肃省美术馆文创展厅改造建设与设备购置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669.85㎡,其中包含建筑与装饰工程、钢结构工程、电气工程及消防栓控制工程、给排水及消火栓工程等。
5、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6、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5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0月 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2月08日。
7、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及以上证书;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3、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9年9月至今)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
4、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1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
5、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至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任意连续3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全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6、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较高的企业荣誉以及良好的商业信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和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进入http://shixin.court.gov.cn/网站自行查询后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企业公章为准)的失信企业将取消投标资格。
7、凡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信息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之一。
8、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报名及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2年09月22日00时00分至2022年09月26日23时59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兰州市安宁区蓝科路677号中海广场17幢1402室)。
3、获取方式
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本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条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要求的相关资料(以上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兰州市安宁区蓝科路677号中海广场17幢1402室)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报名资料不全或不符合本公告要求其报名将不被接受。
4、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到场。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2022年10月12日09时00分
2、递交地点: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应按项目提交叁万元(人民币¥300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形式可为电汇、银行转账或现金。
六、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s://www.gsei.com.cn/)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肃画院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路518号
联 系 人:贾老师
联系电话:13669306118
招标代理单位: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安宁区蓝科路677号中海广场17幢1402室
联系人:刘万强
联系电话:13659446529
2022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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