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3号)和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武政办函[2018]12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拟对某医院医用耗材(第三批)采购项目实施自主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2022-JQ37-W1039
二、项目名称:某部医院医用耗材(第三批)采购项目
三、招标方式: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武威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
详情见附件。
五、预算金额:5万元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4.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项目;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政府采购失信名单”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期间的项目。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截图或报告为准,时间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段内,以电脑右下角时间为准)。
5.提供对本项目投标资料无弄虚作假内容的声明;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承诺函);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上传至《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武威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投标人未按要求或逾期上传资料的,招标人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其它要求:
确定中标结果后,中标人须向招标单位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报价表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
七、资质上传、审核及竞价时间:
资质上传时间:2022年7月4日09时00分至2022年7月6日17时00分
审核及竞价时间:2022年7月7日09时00分至2022年7月8日17时00分
八、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武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助理
联系电话:0935-2504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