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正路镇双墩村高原夏菜分拣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信息 2022-06-23   |  人围观

标签: 施工总承包  招标采购  工程施工  输送设备  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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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泰县正路镇双墩村高原夏菜分拣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GC_006749_001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景泰县正路镇双墩村高原夏菜分拣中心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 邀请 项目类型 工程类
联系人 卢昌孝 联系电话 18034662333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2022-06-26 10:0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2-06-26 18:00:00
采购单位 景泰县正路镇人民政府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景泰县正路镇双墩村高原夏菜分拣中心建设项目001 001 工程类 846967.000000(元)

公告内容

  • 景泰县正路镇双墩村高原夏菜分拣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及《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办【2018】168号文)的有关规定实施自主招标,对景泰县正路镇双墩村高原夏菜分拣中心建设项目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白银市)进行邀请招标,招标人为景泰县正路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为甘肃鼎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一、招标单位:景泰县正路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编号:GC_006749_001

    三、项目名称:景泰县正路镇双墩村高原夏菜分拣中心建设项目

    四、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五、最高限价:846966.69

    六、立项批复:景农发【2022】403

    七、建设地点:景泰县正路镇双墩村

    八、资金来源及建设期限:景泰县2022年东西部协助乡镇结对帮扶资金。

    九、对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二)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三)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

    (四)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工程施工的能力;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五)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提供参加本项目前三个月任意一月的完税证明及参加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2021年的财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七)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十、招标内容:

    新建340m2分拣中心一座、场地硬化3200m2、安装铁艺栏230米、安装100吨地磅一座、采购叉车一台、卸货输送设备两台、配套建设电动大门一座、管理房150m2、监控和取暖等设施。

    十一、投标登记、资质/响应文件审核及竞价时间: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6月2308时30分—2022年6月2608时30分。

    资质/响应文件审核时间: 2022年6月2308时30分—2022年6月2608时30分。

    竞价时间:2022年6月2610:00至2022年6月2618:00止。

    十二、投标人(供应商)竞价须知:

    1.请意向投标人(供应商)按规定要求自行登录白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阳光招标采购平台竞价系统进行投标登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竞价。

    2.本次网络竞价采取一次性竞价,各投标人(供应商)报价的必须在有效范围内。

    3.投标人有以下行为的竞价无效:

    1)不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资质或响应文件要求报名的(上传资料不合格的);

    2)不按招标公告规定的竞价时间、竞价方式和减价幅度进行竞价的;

    4.由于自主招标采购平台系统故障或因网络中断、停电、死机、受到攻击等原因造成承载网络竞价报价系统的服务器故障,或因网络及系统原因导致数据传输有误,致使网络竞价无法正常进行的,报价活动中止。当影响网络报价因素排除后,由组织方通知各投标人(供应商)重新进自主招标采购平台进行网络报价。

    十三、其他内容:投标人应当在合同签署完成后,将全过程相关资料装订成册,除封面、封底、目录、分隔页外,其余每一页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在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两副,另中标人需提交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Word或Excel格式)以便招标人审计存档。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资格审查资料(阳光采购平台中上传的所有资料);

    4、项目实施方案;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提供承担类似项目的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7、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投标人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造假,将取消投标人资格。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景泰县正路镇人民政府

    址:景泰县正路镇正路村

    系 人:卢昌孝

    联系电话:18034662333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鼎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景泰县一条山镇条山路金星小区

    系 人:傅璐璐

    联系电话:19994318700

    注:(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信息)


附件信息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白银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118.178.104.183:8083)进行报名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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