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不足3家能否转成竞争性谈判?与公开招标有什么区别?

招投标知识 2022-07-04   |  人围观

标签: 招标  公开招标 

投标人不足3家能否转成竞争性谈判?在一些大型的建设工程项目或是政府采购项目中,必须要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承包单位,那么在国有资金货物采购公开招标项目中,投标人不足3家能否转成竞争性谈判呢?公开招标与竞争性谈判有什么区别?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投标人不足3家能否转成竞争性谈判?与公开招标有什么区别?

  国有资金货物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因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失败,可以直接转成竞争性谈判吗?

  重新招标的必要性取决于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国有资金占控股地位的货物采购并不当然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例如国有企业的经营性物资采购就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因此,首先应当判断本次货物采购是否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如果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按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改用其他采购方式;而按国家有关规定只需履行备案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改用其他采购方式。

  如果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可以决定不再重新招标,直接改用其他采购方式。

  采用其他采购方式时,需要注意的是,竞争性谈判是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政府采购方式之一,其含义是邀请不少于三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国有企业的货物采购不属于政府采购,但如果主动适用竞争性谈判程序,建议应当至少邀请三家供应商参加谈判。

  公开招标与竞争性谈判有什么区别?

  1、供应商确定方式不同

  公开招标是通过发布公告的形式以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来参与投标;

  竞争性谈判除了发布公告外,还可由采购人、评审专家分别作书面推荐,或者是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2、文件发放日期不同

  公开招标的要求是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竞争性谈判的要求是从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3、澄清修改时限不同

  公开招标如果需要对已经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若所需要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会影响到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的,则至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不足15日,则应当顺延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竞争性谈判的规定是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如果不足3个工作日,则应当顺延供应商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4、评审方法不同

  公开招标的主要评审方法为综合评标法以及最低评标价法。

  竞争性谈判的评审方法则是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个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二轮报价以及最终报价,然后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选出最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对等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将最终结果告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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