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标招标 > 甘肃招投标网 > 商业智库 > 招投标知识 > 如何编写工程结算书?
(1)以单位工程为基础、对额编号、工程项目、工程量、单价及计算结果等进行核查与核对。
(2)核查工程开工前的施工准备及临时用水、电、道路和平整场地、清除障碍物的费用是否准确;
土石方工程与地基基础处理有无漏项或多算;
钢筋混凝土工程中的含钢量是否按规定进行了调整;
加工订货的项目、规格、数量、单价与施工图预算及实际安装的规格、数量、单价是否相符;
特殊工程中使用的特殊材料的单价有无变化;工程施工变更记录与预算调整是否符合;索赔处理是否符合要求;
分包工程费用支出与预算收入是否相符;施工图要求及实际施工有无不相符合的项目等。
若发现不符合有关国定,有多算、漏算或计算误差等情况时,均应及时调整。
(3)将各个单位工程预算分别按一单项工程汇总,编出单项工程综合结算书,并将单项工程综合结算书汇编成整个建设项目的工程竣工结算书与说明书。
(4)应对竣工结算的价款总额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
(5)工程竣工结算书送经主管领导审定后,再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预算合同审查部门审查确认,再由财务部门据此办理工程价款的最终结算和拨款,同时将资料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及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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